8被告在秦岭种树5000棵“补偿环境”
- 2019-12-27 08: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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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在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召开“西安市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办理情况”新闻发布会。记者获悉,2017年10月至今,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共受理我市环境资源类起诉案件184案283人。
据了解,2017年10月26日,省检察院指定西安铁路运输分院下辖的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负责西安市境内发生的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以及环境资源渎职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至今,共受理环境资源类起诉案件184案283人,其中非法占用农用地81案136人,非法采矿7案12人,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2案2人,盗伐林木6案8人,滥伐林木19案25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2案2人,污染环境7案15人,非法捕捞水产品6案11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6案8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26案32人,非法狩猎19案26人,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1案1人,环境资源类犯罪引发的玩忽职守2案5人。审结169案274人,提起公诉151案245人。法院判决124案176人。
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办案始终,结合具体案情,采取多种方式“补偿环境”,并将犯罪嫌疑人为“补偿环境”所做的努力作为量刑情节加以运用,建议法院在判决中充分体现。为了突出效果,2019年3月与秦岭国家植物园建立了“补植复绿”生态修复基地,共有8名被告交纳了3万余元生态修复基金,栽种树木5000余棵。判处缓刑的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还要到基地义务劳动养护树木,以实际行动认罪悔罪,树立环境保护意识。(记者 杨春燕)
来源:西安日报